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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教育”是趋势

7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科技创新、深化国际合作。

版权保护和知识付费息息相关,只有保护版权,让版权收获经济效益,才能保护内容生产力。在采访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对本报说道:“知识付费本质上可归为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收费,因此,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对知识付费影响较大。”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王迁对此表示认同,王迁提到一所网上培训学校对教材的侵权案例。该学校将含有《新概念英语》朗读录音的课件提供给学生,被原作者夫人起诉,最终该校被判侵犯了《新概念英语》的著作权。“网络上的知识付费产品只要构成作品,同样受到著作权法保护,除非合理使用,原则上分享者是不能未经许可进行传播的。”王迁解释道。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采访时还强调了知识付费中提供者的责任,“如果在知识付费中,用户花钱买到的专业信息、专业知识是假的,可能会追究知识提供者和平台的责任。”

从长远看,“互联网+教育”是教育发展的趋势。2018年4月,教育部印发《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提出实施数字资源服务普及、网络学习空间覆盖等行动。今年3月5日,李克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是明确提出要发展“互联网+教育”,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从市场上看,易观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第四季度中国互联网教育市场整体交易规模达到1142.6亿元人民币,环比上涨7.1%,同比增长48.7%。作为喜马拉雅FM等知识付费主流平台核心内容供应商之一,云图数字有声图书馆创始人张晶认为:不论是对拓展认知边界有迫切需求的职场人士和终身学习者,还是对于给孩子买英语启蒙课、热门广播剧等不吝于花钱的家长儿童,都对于知识付费产品有刚需。

在政策和市场需求的推动下,有分析认为: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线上支付普及提供支持、全民输出寻求变现出口、消费升级驱动文化支出增加成为了2019年中国知识付费行业的四大驱动力。

对于知识付费的前景,王迁认为,“只要人们需要获取知识,一定会产生知识付费现象。网络只是传播知识和获取知识的一种渠道,现有保护著作权以及调整市场交易的法律完全可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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