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教育串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珍珠
文化,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持续濡染。它与各项规章制度有关,却又超越具体制度,有着恒久的生命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特指着传统文化中超越时空、具有传承价值的部分事物。它有着意蕴丰厚的内核,有着鲜明美好的外显,凝聚着中华民族的精神魂魄,但也容易被日常生活消磨,被政治经济冲击,被芸芸众生忽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了近年来各地传承与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经验做法,从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和中华人文精神三个方面,精准而全面地论述与界定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要内容,明确提出了总体目标和各项重点任务。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出台的第一个以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的文件,也是第一个理论与实践并重、用重大工程的方式推进的行动纲领。
如何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变成当代中国人的自觉意识与行为?《意见》明确提出了要“贯穿国民教育始终”的要求,并且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课程、进教材、进课堂,以及教师培训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意见》还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研究阐发、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力求汇聚全社会之力来推进。
《意见》推进的这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是“十三五”期间一个重大的国家文化工程,也是一个重大的国家教育工程。这个工程需要我们对教育的理念、教育的内容、教育的过程、教育的方法进行新的变革,从部分工作而言,甚至是一次重建。《意见》指出了到2025年的总体目标。从教育的角度,在接下来的9年中,要初步完成这一庞大工程的基本建设,困难是不少的,任务是艰巨的。然而,这又是一项势在必行的工程。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到今天,物质的繁花迷乱视线时,只有精神上的固本培元,才能帮助人们从喧嚣中看清方向。正确认识、理解、认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让心灵找到源头,静心、安心、齐心,帮助我们在激流中立身,进而成为文化的弄潮儿,甚至成长为文化的引领者。
从教育上来说,落实《意见》部署的工作,需要从价值观和方法论两个方面同时着手,两者结合,才能深刻有效地推动这项工程。
第一,深刻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深刻理解教育在其传承中应该承担的特殊使命。如果不能真正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意义,不能正确体认教育所应承担的特殊使命,具体推进工作就很容易浮于表面,流于形式主义。《意见》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有着明确的阐述:“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是当代中国发展的突出优势”,因此,需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汲取中国智慧、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创造中华文化新辉煌”。
历史长河越是源远流长,文化在更迭时的断裂与遗失就越是严重,优秀传统文化就像一颗又一颗珍珠,遗留在岁月的河底。只有运用教育这根主线,我们才能将打捞起的珍珠重新编织为美丽的项链,成为传承给后人的真正财富。所以,优秀的传统文化教育不是可有可无的问题,而是必须奋起行之的紧迫课题。
法国学者涂尔干在谈到欧洲教育思想和教育体系的演进时说,“教育本身不过是对成熟的思想文化的一种选编”。也就是说,教育在本质上是对于人类所创造的思想文化的自觉传承活动,这个传承不是全盘的,而是有选择的,是在对各种思想文化进行一番审视、选择和编纂之后,才纳入“以文化人”的教育体系中的。而这里所谓“成熟”的思想文化,是指系统的知识、思想观念、价值信仰和思维方式等构成的文化体系。这样的“选编”,其实就为每一个时代的教育打上了特定的文化烙印,也为每一个时代的文化涂上了教育的色彩。从文化选编的角度来看,《意见》不仅指出了教育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为我们的教育工作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选编线索。在我们的学校教育内容中,如何充分彰显传统文化精髓?如何在不同的学校中体现丰富多彩的区域文化、民间文化?这都取决于我们教育系统与教育人的文化自觉。
第二,遵循教育规律,探索科学方法,完整持续推进。综合《意见》对教育工作的部署,可以鲜明看出具有全过程、全覆盖、全方位的原则,贯穿于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等各环节,贯穿于启蒙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等各领域。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则特别需要注意三点。
一是要系统研制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课程。古文经典、传统音乐、传统节日与礼仪等,只有走进课程,成为教学内容,才有开展教育的前提,才可能走进生活。在研发课程时要注意特色课程与普通课程兼备。也就是说,除了研发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色课程之外,同时要注意让优秀传统文化的光彩能在任何学科的任何课程中闪耀。后者更强调所有科任的老师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动理解、掌握与传授。
二是要提高教师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教师是教育的关键人物,决定了教育的品质。教师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情、认知和相关的能力,直接影响到传承发展工程的顺利实施。《意见》要求加强面向全体教师的中华文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水平。如何组织面向1500万教师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训?需要下决心整合教育内外的力量,如在师范教育体系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课程,与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协同努力,才能完成这一重要任务。
三是加强社会教育,在社会生活中普及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意识。教育不是孤立的,尤其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更是只有扎根于生活的土壤之中,才能真正获得新生,与此同时,能在生活呈现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才能更深刻地影响教育的效果。《意见》对充分发挥报刊、广电等各种媒体,以及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群艺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国家重要礼仪、重大节庆活动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作用,对举办以中华文化为主题的各种活动等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教育需要借用各种力量,通过社会助力,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追求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真正化外为内,让人们把心灵之根深深扎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沃土上,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每个人的生命中真正重生。
教育是百年大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能否再度兴盛乃至生生不息,完全有赖于我们今天的努力。对此,我们不仅要有匹夫有责的文化自觉,更要有舍我其谁的教育担当。只有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从各个层面并肩推动,不断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体系,才能真正实现意见提出的“贯穿国民教育始终”的要求。(作者为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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